調節閥又稱為控制,是一個執行元件。它接收調節系統來的信號,按所要求的流量、速度和方向來改變工藝參數。它主要由執行機構和閥組成。執行機構起推動作用,而閥起調節的作用。調節閥是執行機構的主要類型。執行元件是一種直接改變操作變量的儀表,是一種終端元件。在實際應用的執行元件中,為了得到一個好的調節質量,除了執行機構和執行元件外,還有其他的專用儀表,如:閥門定位器、行程終端開關、電子儀器、手動裝置。
執行機構的分類
執行機構按利用的能源分:可分為三大類:氣動執行機構、電動執行機構、液動執行機構。
1.氣動執行機構
氣動執行機構按將空氣壓力變換為閥芯運動的方式分為兩大類:薄膜執行機構和活塞執行機構。
調節閥最常見的執行機構是薄膜式執行機構。活塞式執行機構可以是單作用的,也可以是雙作用的。
2.電動執行機機構
電動執行機機構也可分為兩大類:步進電機電動機電動執行機構;三相異步電動機執行機構。
3.液動執行執行機構
液動執行機構使用在調節閥上的比較少,一般可分為:直線式液動執行機構;循環式液動執行機構;旋轉式液動執行機構。
氣動執行機構
氣動執行機構是快速動作的機構。壓縮空氣作為動力源,它能在較短的時間內,迅速充滿整個容積并達到系統工作壓力。
通常這種執行機構是變速的,工作周期的變化在百分之幾秒到幾分鐘之間,并按控制信號作無極變速。當使用壓縮空氣作為動力時,執行機構把控制信號(氣動或液動)變成位移。
如圖所示,當執行機構代用閥門定位器時,氣動信號送入閥門定位器;當執行機構不帶閥門定位器式,控制信號直接送入調節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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